五寨县光明中学“校长陪餐制度”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五教函【2020】28号文件精神,切实强化五寨县光明中学校长陪餐制度,确保学生就餐安全和营养健康,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五寨县教育科技局《关于转发忻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校长陪餐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立陪餐制度,每餐均安排校长及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进餐,并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校“校长陪餐制度”方案的有序开展,成立专项领导组,负责本方案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
组 长:徐本兵
副组长:李国栋 樊新华
组 员:梁茂奎 崔润德 张 俊 冯广元 张效栓
郞 珑 刘 强 赵学潮
三、领导陪餐制度
(一)学校领导实行陪餐制,按时进入学生餐厅进行陪餐。
(二)陪餐领导必须按时在学校食堂就餐。
(三)陪餐领导每顿提前10分钟进入厨房,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在各种熟食中分别进行品尝一定数量的食品,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
(四)陪餐领导检查、食用10分钟后,应在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录,并签好姓名和时间。若有不适情况反应,立即阻止其他人员食用。
(五)未经安排,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食堂陪餐。
(六)陪餐领导要及时收集学生对学校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立即报告学校以便改进。
(七)陪餐领导要熟悉每餐的的菜谱,并为食堂献计献策,改善学生生活。
(八)陪餐要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意见。
(九)陪餐人员安排表要提前一周在校园网、公示栏或餐厅等明显位置进行公示,确保每天有不少于1名副校级领导陪同学生就餐。
(十)陪餐人员应做到“五同”(同时段、同排队、同标准、同缴费、同区域)就餐。
(十一)陪餐相关负责人应当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对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卫生、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听取就餐学生的反馈,主动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在陪餐结束后认真填写《光明中学校长陪餐登记表》。学校针对意见应及时整改,做好记录。
(十二)学校陪餐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随机开展学生就餐问卷调查,听取并采纳相关的合理化建议。收集到的建议应及时呈报校长或领导小组组长,定期解决问题,因条件限制短期无法解决的应作出相应的说明。
(十三)学校应拓展校长陪餐工作职能,建立和完善教师与学生同餐制度、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工作制度。
(十四)学校可充分结合家长开放日、食堂开放日、学校主题实践等活动,积极落实家长陪餐制度。
五寨县光明中学
2020.6.4